已经忘了今天是第几天看着天空慢慢呈现出鱼肚白,也忘了我是否在哪段时段要强迫自己在床上辗转反侧,更忘了原来天黑就要睡觉。
记性不好是进化的副作用吧?好吧,我选择深信着。
直到后来,我才发现,我原来一直都喜欢夜晚。当全世界都安然入睡时,不管在哪,那时候的宁静无人打破,就可以安安静静地聆听那时的寂静。在大一或大二前期,我喜欢一个人在半夜踏脚车、时而散步,在校园游荡,从西湖走回东湖,时而在湖边听着蝉与湖的低声细语。还记得有一次,站在无人广场的正中央,然后坐下来,闭上眼睛,不知为什么,就只是听,听什么?其实我也不清楚。那种优美、那种喜欢,我无法形容。
所以我猜,也许喜欢着,所以再也无法入睡。忘了承诺自己所谓的放手,即使再努力,夜晚,任性总喜欢放肆。
矛盾的是,也在后来,我才记起我最爱的还有晨曦和蓝天。
对于小时候的记忆其实不太怎么记得,当仍记得喜欢在外婆家过夜,因为只有在外婆家,我才会兴奋地早醒,跑到院子感受早晨的冷气候和朝气。当早晨的冷风吹来时,就想打进了兴奋剂,那是一天里最能感受生命的时段,是最雀跃的时候,最能忘我的时候。只是后来的后来,我忘记了早晨的美好,选择了黑夜。
太优柔寡断了。如此尴尬的两段时间该如何抉择?
最近,我想我太贪婪了,把白天和黑夜涌入怀中,企图占为己有,只允许自己在讨人厌的中午倒下。如此不健康地生活,又总会惹来一堆非议。可,我还真讨厌炎热而无所事事的下午啊,那又能如何?
所以啊,我其实知道
人生本来就无法完美。抉择的时段亦是如此。
![]() |
| 又是一个早晨,附近的野猫又开始恶作剧。 |
有时候,早晚都需要抉择。















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