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4年2月15日星期六

会有一天

那天,在店里找到张依萍老师的散文集《吉隆坡手记》。对于张依萍老师的首个印象是在2012年拉曼中文研究学会举办的“传诗”典礼,她朗读欧洲汉学名家顾林的《白女神·黑女神》一诗。张老师的气质惊为天人,如梦似幻的嗓子,一身黑白斑点的连身裙,犹如女神咏唱历史久远的史诗,神秘而美妙的画面如今记忆犹新。当然,再次遇到张依萍老师之时,对张老师的印象亦再次改动,这里不做详谈。

翻开张老师的散文集,得知老师的一些生活故事,觉得可惜的是,在拉曼大学三年,却从没上过张老师所执教的学科。其中,张老师在一篇散文里透露,她有一友人已经在朋友群中销声匿迹。在最后一次见面,她也曾有预感再也不会再见到这位友人。对于老师的友人,忽感羡慕。我亦曾想过,若有一天,我想把自己的生活踪迹消去,宛如不曾走过任何街道,就连生活上的丝毫灰尘也拍走。这也许是一件很棒的趣事。

到遥远的国度生活,不再和从前任何抱有联系,不再对任何带有牵挂,不再留恋任何。

我曾结识有一个怪人,他总是宣称人生最大的愿望是在30岁之时可以死去。在偶尔的玩闹之中,被友人笑骂“去死”之时,便义正严辞地回呛说:“你以为我不想马上就死啊?”。对于他这个念头,我总是嗤之以鼻,不做任何回应,认为只不过是个不爱惜生命且心智不成熟的少年。直到后来,才想到此怪人也许也只是不想留念太多,只不过思想上比我偏激许多,也愚蠢许多。

也许,太多的留念,对于身边的生离死别便会太在乎。心里有着太多的人事物,牵挂太多,便成为生命的弱点,无法活出精彩。心智细腻的,每每在经历一段感情后不拾得放手,即使知道生命不存永痕,被记忆捆绑地死死,无法放开自己。那是一道尖锐的刀子,在心里搁浅时划伤自己。


“来不及见的朋友,不再尝试联络,见过的朋友,不尝试再多见一面。”在《告别》一篇里是如此写着。也许有一天,我也能如张老师所写的那样,如此潇洒,如此洒脱,坦然面对与友人之间的分别相聚。不再有任何牵挂,学着把生活踪迹消去,展开全新的生活。

在无人的月台,等待看不见的列车。
下一站,叫“告别”

也许幼稚吧。
但自我消失则是儿时的梦想。

2014年2月10日星期一

精神撑太久,真的会溃散...
事情拖太久,就没动力...
梦想放弃了,可以呼吸,但好像会后悔....
累..

2014年2月4日星期二

我诅咒过,愤恨过,亦曾抛弃过否认过...
但夜里,偶尔一刻,会想起,
无论多遥远,
我们早已经被称为“家人”的东西束缚着...

母亲说,亲戚,是改变不了的事实。

我知道,未来的不久后,事实会成传说。

所以,我记得。从没忘记过。
但愿,
有一天,你们亦是如此。

2014年1月20日星期一

双鱼

人,有时总该在死心的时候死心,心淡的时候心淡。勇于承认那所谓的“曾经”与“不再”。

曾经我以为,当当初所谓的“兄弟”情谊已不复存在之时,我坦然面对了。我承认,与某友人不再如从前般的好了,我们无法如以前般再称兄道弟。彼此间的认识感觉越来越远,仅比陌生人还要好一点而已。即使这样,我依然还是把对方当做兄长一样敬佩,依然还是朋友。

偶尔觉得可能依然还是可以嘻嘻哈哈地约出来见一面,只是可能不像以前如此熟悉。
偶尔也觉得可能可以胡乱哈拉一般,彼此知道对方的近况,只是可能没有以前的关心。
偶尔又会觉得可能可以约出来玩闹一般,相约去看朋友的演出,只是可能没有以前的频密。

因为,我们还是朋友嘛。

所以

偶尔...觉得...可以...只是可能...不一样....

原来

只是自己独自的幻想。自我感觉太良好。


如今,就连走过我的窗前也没想打个招呼。呆在隔壁友人的寝室也没有要寒暄几句。
路过也是擦肩。

我笑了。

也许只能恨自己是典型的双鱼。

不该不该不应该再抱有什么“朋友一生一起走”的笨想法。

时间很残酷,人心更诡异。

好吧。

如是如此,我也欣然接受。

谁叫我是双鱼。


2014年1月18日星期六


在我遗忘以前,我写下了一堆回忆,称它为“遗书”。


2013年12月30日星期一

抉择

也许我这一辈子真的不怎么需要在夜晚睡觉了,我想这或许是证明我往超人类进化的一大征兆吧?

已经忘了今天是第几天看着天空慢慢呈现出鱼肚白,也忘了我是否在哪段时段要强迫自己在床上辗转反侧,更忘了原来天黑就要睡觉。

记性不好是进化的副作用吧?好吧,我选择深信着。

直到后来,我才发现,我原来一直都喜欢夜晚。当全世界都安然入睡时,不管在哪,那时候的宁静无人打破,就可以安安静静地聆听那时的寂静。在大一或大二前期,我喜欢一个人在半夜踏脚车、时而散步,在校园游荡,从西湖走回东湖,时而在湖边听着蝉与湖的低声细语。还记得有一次,站在无人广场的正中央,然后坐下来,闭上眼睛,不知为什么,就只是听,听什么?其实我也不清楚。那种优美、那种喜欢,我无法形容。
所以我猜,也许喜欢着,所以再也无法入睡。忘了承诺自己所谓的放手,即使再努力,夜晚,任性总喜欢放肆。

矛盾的是,也在后来,我才记起我最爱的还有晨曦和蓝天。
对于小时候的记忆其实不太怎么记得,当仍记得喜欢在外婆家过夜,因为只有在外婆家,我才会兴奋地早醒,跑到院子感受早晨的冷气候和朝气。当早晨的冷风吹来时,就想打进了兴奋剂,那是一天里最能感受生命的时段,是最雀跃的时候,最能忘我的时候。只是后来的后来,我忘记了早晨的美好,选择了黑夜。

太优柔寡断了。如此尴尬的两段时间该如何抉择?

最近,我想我太贪婪了,把白天和黑夜涌入怀中,企图占为己有,只允许自己在讨人厌的中午倒下。如此不健康地生活,又总会惹来一堆非议。可,我还真讨厌炎热而无所事事的下午啊,那又能如何?

所以啊,我其实知道
人生本来就无法完美。抉择的时段亦是如此。

又是一个早晨,附近的野猫又开始恶作剧。

有时候,早晚都需要抉择。


2013年12月21日星期六

逃脫

黑暗里,雖伸手不見五指,但依稀還是可以看見高舉左手的輪廓。他回想那天醫生宣告有關他一輩子都無法離開這張床,心裡如湖水的平靜。他伸出右手,把左手的無名指折斷,如同壁虎斷尾逃脫。